全国人大常委会昨日审议居民身份证法修正案草案。草案规定:公民申请领
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对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登记指纹信息可通过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逐步实现,无需大规模集中采集指纹信息。(10月24日中新网)
二代身份证包括公民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等内容,信息看似齐全,但遇到不法分子恶意利用时,还是难以遏制违法犯罪行为。鉴于此,
公安部门拟登记指纹信息,以加大力度打击不法行为。
这个初衷无疑是好的,好事当如何办好?我觉得,身份证增加指纹采集后,如何保护这一公民核心隐私不被泄漏和侵犯,成为关键问题。虽然草案规定国家机关或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工作人员泄露指纹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责,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仅
靠这个原则性的法律条款,难以保障公民个人隐私。
随着身份证信息承载越来越多的社会功能和附加利益,获取他人身份证信息又相对简便、成本低廉,导致此类违法犯罪屡禁不止。2009年法治蓝皮书显示,因相关部门疏于管理,客户身份证信息被泄露的情况非常严重,调查结果让课题组成员“触目惊心”。比如今年9月,北京警
方抓获一个在网上买卖个人信息的犯罪团伙,涉及全国上千万条公民个人信息。
对身份证信息的法律保护滞后,公众势必对登记指纹信息产生担忧:如果这一核心个人信息被不法之徒利用,产生严重后果谁来承担?对此立法机关不可不察,比如增加特别条款,对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和信息泄漏处罚做出详尽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