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福建省体育彩票公益金2010年度下达漳平市37.17万元,一年来,该局全面贯彻《全民健身计划》和《奥运争光计划》,根据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组织开展一系列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大型体育运动比赛,修整和增建体育设施,并用于体育工程专项支出。主要使用情况如下:
1.参加福建省青少年男子甲组排球锦标赛费用:2万元。
2.参加龙岩市“体彩杯”农民篮球赛:2万元。
3.参加体育系统职工气排球比赛:0.6万元。
4.春节篮球友谊赛:1万元。
5.组织各项比赛、开工仪式等宣传费用:2.4万元。
6.田径场、网球场、体育馆看管人员工资:1.5万元。
7.体育馆水电费用:8000元×24个月=9.6万元。
8.体育馆维修费:5万元。
9.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可研报告、方案图纸设计、招商引资费用等:13万元。
共计37.17万元。
(漳平市文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