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从2012年开始,福州经费自给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人员逐步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昨日,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公务员局下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通知提到,福州将逐步推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除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可以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的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从2012年开始,经费自给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补充人员,也将逐步实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一般由设区市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的招聘方案须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设区市组织人事部门核准。专业性较强的部门需要自行组织公开招聘的,招聘方案须经设区市组织人事部门核准并授权后方可进行。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形式方面,笔试试卷原则上由设区市以上考试中心提供。经设区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专业性较强的部门也可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命题,但同级组织人事及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