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仙游县今年纳入农村居民住房灾后重建的325户将在2012年元旦前基本建成,春节前竣工,并搬入新居。集中重建户将全部列入造福工程搬迁补助对象,按每人2500元的标准补助建房资金,同时鼓励、引导受灾农户到城镇购买住房。
购买首套普通住房首付比例有优惠
据了解,仙游县日前出台农村居民住房灾后重建工作方案,指出农村居民因今年6月、9月两次暴雨洪涝灾害造成住房倒塌、严重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包括低洼地)威胁的,经认定均可列为重建户。
集中重建是指安置20户以上重建户的集中重建点。重建户分为特困户和一般户两类。特困户是指无经济能力或经济能力较弱的五保户、城乡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家庭,一般户是指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家庭。
重建过程中,将鼓励、引导受灾农户到城镇购买住房。因灾倒房、严重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威胁需重建住房的农户,其退出原旧宅基地后到本县城镇购买住房的,除执行《福建省农村住房灾后重建实施方案》规定的政策外,还将享受系列优惠政策。比如,对重建对象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免征契税,免收土地、房屋登记费。首次购买普通存量住房的,免收交易手续费。同时加大对重建对象购房的信贷支持力度,对其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购房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最优惠政策。重建对象购买成套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将户口迁入城镇落户,其医疗、社保、教育享受城镇居民的同等政策。重建对象享受优惠政策每户限一套。
集中重建户每人补助2500元
据介绍,省政府将统一对重建对象中的一般户给予每户1万元补助,特困户给予每户1.5万元补助,市政府以同样标准予以配套补助。免收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屋产权证书工本费,以及征地管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根据部署,受灾的农户和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户搬迁后要对旧宅基地进行复垦。复垦后扣除新房占用耕地的新增耕地指标可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转让,所得收益用于农村住房灾后集中重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消除隐患、不进行搬迁的,省里根据受益户数,按每户5000元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
对受地质灾害威胁居民搬迁集中重建和受灾倒房户异地集中重建,省政府给予每户5000元补助。市政府按每户1万元的标准安排补助用于集中重建点基础设施建设。集中重建户全部列入造福工程搬迁补助对象,按每人2500元的标准补助建房资金。对少数民族搬迁对象,将按每人600元的标准增发补助资金。对符合计生部门认定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家庭,按每户2500元的标准予以增发补助资金。但往年已享受造福工程搬迁补助的,不予重复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