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黄采平
本报讯 10月25日,仙游消防大队在检查中发现位于鲤城街道海宏鲤城广场的某餐厅存在消防隐患没有整改,但却仍继续营业,消防部门依法强制其停业并整改。
10月10日,该餐厅存在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根据《消防法》有关规定,大队依法责令该餐厅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处罚。该单位已于10月21日按规定缴纳了罚款,但10月25日,仙游大队监督员在突击检查中发现,该餐厅对消防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却又自行恢复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