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刘姓女子去年间遭一名男子白嫖,怀恨在心,在路上误认一名刘姓男子为白嫖客,以水果刀砍杀后逃逸。法院日前维持二审认定,依重伤害罪判刘女4年6个月徒刑,全案定谳。
判决指出,刘姓女子于2010年6月间与网络结识的不知名男子从事性交易,完事后男子趁隙开溜,未支付与刘女谈好的交易代价新台币2000元。
刘女心中愤愤不平,当天上午骑车在街上寻找这名男子行踪,发现刘姓男子驾驶的轿车与白嫖者的车相似,遂自行开车门进入右后座问刘“你有没有叫小姐”,刘男表达她认错人后,刘女随即拿出预藏的水果刀,砍杀刘男右手臂及胸口等处,随后逃离现场。
(以上均据台湾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