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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0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州出台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
逐步推行高中免费教育

 

N本报记者 阙文龙

本报讯 在“十二五”期间,福州将在全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318所;实行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问责制,严格限定各年段的课业数量、学习内容及课程结构;逐步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到2014年全面实行中职教育免学费;福清、长乐、闽侯、连江四县(市)融入城区的城市发展思路,撤并109所中小学……福州市政府近日出台的《福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专项规划》透露了上述消息。

新建、改扩建318所中小学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福州学校建设任务为:2011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6所,实现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都有1所公办幼儿园。2012年新建、改扩建50所公办幼儿园。到2015年,共规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80所,新建幼儿班1620班,新增学位4.8万个。

在全市新建、改扩建中小学318所,其中,新建50所(小学35所,初级中学12所,普通高中2所等),改扩建268所。计划投资21亿元,对全市城乡中小学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进行抗震加固、迁移避险。

据悉,2012年,市财政一次性安排专项资金,加快启动新区学校建设项目,在金山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2所小学、2所中学;在五四北片区新建1所中学。

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规划》提出,今后5年,福州在基础教育方面,将推行小班教学;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完善学生学业考试成绩、等级评价、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考试录取办法。

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实行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问责制,以小学阶段为重点,全面纠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严格学生作息制度,科学设置并严格限定各年段的课业数量、学习内容及课程结构。严格控制学生的家庭作业量、考试次数和难度。

2014年起中职教育免学费

《规划》明确指出,到2015年,对城乡低保家庭的入园幼儿,给予每生每年不低于1500元的保教费补助。对入园幼儿人均月收费在150元(不含伙食费)以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1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2011年秋季开始对中职学校一年级学生免除学费,到2014年全面实行中职教育免学费制度。

逐步实行高中阶段教育免学费制度。对特殊学校学生从学前教育阶段到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收寄宿生住宿费,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另外,所有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实行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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