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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包有效期成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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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立法听证会昨召开,质检总局表示将尽快出台规定
三包有效期成争议焦点

 

N中新

本报讯 难产7年的汽车“三包”规定于26日下午正式举行立法听证会,会上各方代表围绕诸多问题展开博弈,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在听证会上表示,汽车“三包”条件已经成熟,将制定实施细则来加以细化。

据了解,参加此次听证会的代表一共有17个人,其中消费者代表有8位,占到了参加听证会总人数的近一半。其中,消费者的主要诉求是延长整车“三包”有效期,经销商则担忧一旦汽车“三包”实施,可能会产生消费者恶意退车、换车等现象,于是,建立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机构,成为各方呼吁的焦点。

消费者:要求延长保修期

会上,消费者代表的意见主要集中在认为《征求意见稿》规定的两年整车“三包”有效期太短,要求给予延长。

消费者代表李红旗说,免费更换期时间应当延长,建议增加车辆行驶公里5000或8000公里。

另外,还有消费者认为目前维权的成本太高。消费者代表张义说,时下汽车鉴定费几万到十几万元,维权成本高出标的物。建议汽车质量鉴定主体应是第三方,不应该是生产商。

消费者代表高正也建议,汽车退换规定时间应当增加行驶公里计量,并与国际接轨。维权举证方不应是消费者,而应当是制造和销售商。

厂商:设第三方鉴定机构

经销商代表的意见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认为《征求意见稿》将经销商作为第一责任方不妥当,汽车质量出现问题,其主要责任应该在厂家,经销商只是被动执行厂家的一些规定。二是希望消费者也有协助取证的义务。经销商担心,汽车“三包”一旦实施,会有一些消费者恶意退车、换车,应该就此建立防范机制。

汽车企业方面的表态则相对谨慎,几位代表发言都很简短。主要诉求是希望设立独立的第三方汽车“三包”鉴定机构。如果消费者与厂商发生纠纷,则由这个机构来负责鉴定,并确定责任方。

也有汽车厂商建议,“三包”不但要考虑必要性,更要考虑科学性和可行性。

质检总局:将制定实施细则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在昨天的立法听证会上表示,2010年中国汽车年产量已达1800多万辆,汽车“三包”实施条件已初步具备。他说,在立法听证会后,将认真研究,积极采纳,尽快出台这一规定。

刘兆彬说:“汽车产品比较复杂,有上万个零部件,在法律包括规章当中,不可能对每个细节都作出规定,必须要通过标准、实施细则来加以细化。”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正在加紧制定汽车产品质量担保责任标准,以及汽车“三包”实施细则和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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