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赵杨 通讯员 苏炳祎 文/图
本报讯 26日下午,安泰派出所警察对福州学院前路延安中学门前的乱停车开罚单时,发现闽DPX553小车车牌号异常。
“仔细一看,这辆车的车牌有变造痕迹。”办案警察说,车牌号中的“P”,有凹凸不平的迹象,阳光照射也没有反光。警察上前一摸,发现“P”的右下角,是用一张蓝色纸条贴上去的。警察扒下纸条,发现“P”变成了“R”,原来该车是变造车牌。
随后,警察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闽DRX553车牌号才与这辆车吻合。
警察在现场等了半小时,等来车主。车主姓林,30岁,鼓楼区人,做个体生意。他一度辩称是别人给自己的车牌贴上了纸条。但最终还是承认是自己干的。原来,林某经常外出谈生意,为躲避乱停车吃罚单,两天前,他给自己的车牌做起了手脚。
警察随后对该车和车牌拍照取证,并依法予以暂扣,林某则移交给鼓楼交巡警大队处理。林某没想到,变造车牌的处罚力度已大大加重。
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罚力度大大加重。新《道交法》规定: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之前,只是说使用套牌车,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扣12分。
警方证实,林某已被处罚款2000元,扣12分,还将面临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林某想重领驾照,则要接受道交法知识的教育,并通过驾考科目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