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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每天至少运动1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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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1年10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学校须公布体育活动安排,接受监督,厦新规——
中小学生每天至少运动1小时

 

N本报记者 陈挺

本报讯 昨日上午,记者从厦门市教育局新闻通气会及学校动员会上获悉,厦门将采取措施,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1个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每所学校每天体育安排要上报并在各校的课表及网站上公布,接受监督。

每天保证1小时体育活动

市教育局副局长任勇表示,各校必须把“每天1小时”落实到班级,参加活动的学生必须有考勤登记,体育活动的具体时段要明确和相对固定,原则上应随作息时间更改而顺延。

教育局要求,期末考试周或省、市统考时间,期末复习或体育中考结束前,各校不得擅自停止体育课和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学校体育活动安排有重大调整必须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网站上公布。

4种情况可视为符合规定

教育部门同时表示,下列情况可视为校园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生晨练;

学生参加体育运动队训练或比赛;

当天安排学生体检的时段;

安排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或体育项目测试。

本学年起,市教育局将向社会公布各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情况及体检情况;10月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将检查各校落实“每天1小时”情况,凡被查(或经群众反映查实)未落实的,将在媒体公开通报,追究学校及负责人的责任。

教育部门细化了“每天1小时”,注明具体时段(几点几分至几点几分),相关各检查部门(包括上级领导、市区教育领导、各类检查组、媒体记者)可按所公示时间核查。

教育部门同时公布了校园体育活动监督举报电话:

市教育局(含直属中小学、职专):2135593(值班室)、2135557(体卫艺教处);思明区教育局:5862701;湖里区教育局:5722657;海沧区教育局:6589197;集美区教育局:6068382;同安区教育局:7022519、7553650;翔安区教育局:7889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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