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黄凌燕通讯员 吴林娜
本报讯 没有捕猎证,伙同他人擅自在莆田荔城区新度镇“莆田壶公山森林公园”香山宫后山的禁猎区内布设电网狩猎,引起火烧山,过火林地面积为99.7亩。出逃三年后,参与非法狩猎的郭某在清网行动中被捉拿归案。昨日,记者获悉,荔城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郭某进行批捕。
三年前,仙游县游洋镇游洋村村民郭某和朋友王某成、才某在新度镇青宅村,借用村里香山宫的厢房拉电到后山,每天晚上捕捉野生动物。短短不到两个月时间,三人在没有取得狩猎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禁猎区内布设高压电网狩猎,非法猎得二只野猪、四只野兔、一只山鹿。
2008年9月28日晚上8时许,村民林某看到青宅山发生火灾,他赶紧上山扑火。在村民的努力下,大火终于在第二天凌晨4时许被扑灭。事后,林某听到村里的村民议论,火烧山很可能是由一帮电野猪的人引起的,经群众举报,荔城区公安分局进行初查,目标锁定郭某、王某成和才某三人。
据调查,当晚才某被王某成叫去香山宫电野猪,才某接通电源后,就走到香山宫厨房外喝茶,王某成发现后山着火了,才某这才赶紧到屋里把电源切断。看到闯了大祸后,王某成带着才某逃到山下,包了一辆的士到莆田天九湾,然后坐车到才某的老家宁德霞浦县。
2008年10月14日,荔城区公安分局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2009年元月8日,荔城区公安分局决定对郭某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目前,本案另外两名同伙王某成已被判刑,才某还在抓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