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上午8时30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副秘书长白志明因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以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等罪名在内蒙古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法庭审判。公诉人称,白志明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价值人民币1023.5万多元、美元2万、欧元1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骗取、侵吞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价值人民币502万元;同时,白志明有价值人民币744.8万多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来源;此外,白志明还有违反枪支、弹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行为。 (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