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张硕
本报讯 昨天下午,福建省人大结束了为期一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活动。为改善闽江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上下游居民饮用水安全,这次检查以闽江重点流域为主,主要集中于福州、南平、三明三设区市,以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并跟踪检查2010年执法监督项目的整改情况。
闽清:自来水取水口常有垃圾漂浮
10月24日,省人大检查组从第一站福清开始,在福州、南平、三明检查当地水源保护区、水厂、养殖基地、污水处理厂以及农村污水处理工程等几十处重点地带。对存在问题的几处污染源,省人大检查组要求其提出对策,立即整改。
24日,检查组在闽清县发现,当地自来水公司的取水口附近,由于各种垃圾随意倾倒入江,该段江面常会有垃圾漂浮。当地政府表示将修建半月形防护网,悬挂禁倒垃圾标志,还将安排专人清理垃圾,并组织人员查处在沿岸建设的有污染项目。
南平:饮用水水源地私宰场当天被封
10月26日,检查组在南平市安丰水厂水源保护区检查时,发现附近有一家私宰场紧挨着,几名工人正在用沥青给鸡鸭拔毛,污水偷偷排到江里。看到检查组人员,工人慌忙把黑色布帘拉上,大门紧锁。检查人员要求当地工商、环保等部门对该私宰场立即查封,并拆除违规建筑。
安丰水厂是居民生活饮用水的生产企业,该厂水源地附近是禁养区。
三明:重污染开发区没有污水处理站
于2006年动工建设的沙县金古经济开发区,已经入驻了20多家企业,按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园区污水处理站应在今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但检查发现,该处理站至今仍未见动工迹象。对此,省人大检查人员要求园区限期整治,否则由相关部门暂停园区一切项目审批。
在三明市区唯一的饮用水源地东牙溪水库附近的三元区中村乡,建立了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有效调动村民保护水源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