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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财政部网站昨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该条例将从11月1日起全面施行。牵动各方利益的资源税改革将对终端能源价格、地方财政、企业和消费者带来不同影响。
条例明确,原油、天然气从原来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为销售额的5%~10%。其他矿种依然按照从量计征,其中焦煤资源税从原来每吨0.3元至5元提高到每吨8元至20元,稀土由每吨0.4元至30元提高至每吨0.4元至60元。
增加地方财政
资源税属于地方税,这意味着,资源税改革不仅有利于避免国家稀缺性资源利益的流失,还有利于建立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增加资源地财政收入,对于资源丰富的地区意义重大。
有专家指出,资源税重启改革是三方博弈的一个结果,利益将在中央、地方和以中石油、中石化等为代表的资源类企业这三方之间重新分配。一旦改革提高税率,资源类企业就会多缴税,而多交的这笔钱自然落入了地方政府的腰包。同时,由于能源央企上缴利润归属中央财政,而资源税改革扩大的是地方政府税收额,减少了垄断行业的上缴利润。
值得注意的是,资源税改革启动后,对于像新疆这样的西部欠发达而资源富集的地区,正面效应会非常可观。
限制低端企业
同时,资源税改革之后,央企利润将减少,其中影响最大的当属拥有较多国内原油、天然气资源的中石油。资源税全国推广后,还会涉及到煤炭、金属矿产品等领域,对个别竞争力差的民营企业势必会产生挤出效应。专家提醒,长期来看,这有利于限制资金技术管理水平较差的企业进入,遏制乱采乱挖等破坏生态的行为。
经济学博士、新华都商学院副院长、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预测“暂行”到何时很难,但改革的方向比较明确,第一,改革涵盖的资源产品范围,将从原油、天然气逐步扩大到煤炭、稀土、水等重要资源品种;第二,税率还要提高,目前暂行办法规定的还显得比较低,国际上均在20%左右。
暂不影响消费者
资源税改革是否会增加消费者负担呢?林伯强在接受重庆商报专访时指出,短期内不会,长期看会有一定影响。他建议,有关部门应跟踪和合理评估资源税改革带来的影响,并出台相应政策来对冲资源产品的涨价。包括对在生产上受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一些优惠的税收政策;对油气开采企业,要促进努力挖掘内部潜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对于老百姓,要及时提高低保标准,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必需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