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练仁福
本报讯 昨日举行的福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后的新规待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实施。
新规规定,无证采砂或在禁采范围内采砂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扣押违法采砂船舶和违法采砂机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采砂船舶和违法采砂机具。而旧规定的罚款额度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