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林湄娇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期审理了一起绑架案,郑某伙同他人实施绑架,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0元。
据调查,郑某因平时向其堂兄弟借钱未果,决定绑架两兄弟的父亲以勒索钱财。去年8月12日下午,郑某获悉老人晚上将离家到村里观看莆仙戏演出,便打电话让同伙租赁小汽车备用。在将车辆开到老人家附近时,郑某同伙借问路之机将老人绑至车上并押到一处山下,随后打电话向郑某的堂兄弟索要现金200万元,接着,同伙将老人押至山上。13日凌晨4时许,同伙因感觉到山下有人,害怕事情败露,便将老人绑在一棵树上后逃离现场,老人乘机解开身上的绳索乘车回家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