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欧阳进权
本报讯 商业车险投保容易理赔难的状况,让车主们很是头疼。记者昨日获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了一份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的征求意见稿,在这份征求意见稿中,一些有争议的免责条款被取消了。
删免责条款车主叫好
据了解,无责方的索赔难是个多年的老问题,车辆投保后受损,车主又属于无责方,只能找全责方,然后再由全责方向保险公司索赔。这导致无责方理赔时屡屡碰壁。新发布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规定,因第三方对车辆造成保险事故时,投保人可以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随后由保险公司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向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如果征求意见稿通过实施,这样的措施可以帮助车主简便快捷地拿到事故损失赔偿。
除了代位求偿权外,征求意见稿还删除了14条有争议的免责条款。新条款部分降低了现行条款的免赔率。比如,现行条款中的“盗抢险”对于非指定驾驶人和丢失钥匙要有一定的免赔率,新条款将此规定删除,并减少无法提供单证的免赔率,这样盗抢险免赔率基本取消了,只有车辆确实没有来历证明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才可以拒赔。对于有争议的免责条款被删除,很多车主都叫好。此外,新条款对当前饱受质疑的“高保低赔”问题进行了修改。
保险公司有不同意见
但是,保险界有不同的意见。记者了解到,在征求意见稿中,“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被纳入保险责任的范围。保险界认为,虽然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但守法者却可能为此多支出部分保费,有失公平。征求意见稿中还规定,当车辆发生事故,但事故并非由于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直接引起的,保险公司将承担90%的赔偿责任,因而这一规定相当于变相“支持”了违章行为,有损社会公共安全。另外意见稿规定“保险机动车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由保险人、被保险人协商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并在赔款中扣除”。虽然看似更加公平,但如果将残余部分折归被保险人,可能使残余零件二次流入市场,增加交通隐患。因此,残余零件应该交给保险公司处理。
车险经营成本将上升
从网络上一份调查来看,76%的网民担心保险公司会直接或间接提高保费。
对此,福州一家财产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认为,新条款扩大保险公司赔付范围毫无疑问会造成保险公司综合赔付率的上升,导致车险成本增加,但保险公司会不会因此涨价,则不好说,毕竟保险公司的车险条款需要统一报批,涨价不是保险公司说了算。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条款正式确定后,整个保险行业可能会依据条款对费率进行精算,分类别收取保费,比如通过风险系数计算,对少出险的车少收费,而对多出险的车加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