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本报讯 今年2月17日20时许,周某刚喝完酒与朋友一同到莆田城厢区某旱冰场游玩,当时刘某无意间多看了周某几眼,周某觉得浑身不爽快,于是叫上同伴将刘某拉到旱冰场侧门处殴打,纪某见状上前阻止,不料被阻拦在外围。事后,周某称自己手被打肿,要刘某等人承担医疗费,强行拿走刘某身上现金117元和手机一部,纪某身上的26块钱也被取走。经法医鉴定,刘某的受伤程度为轻微伤。庭审现场,周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莫及,称打人是因为酒后冲动,并非恶意。日前,城厢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