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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1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近九成看守所 设医院驻所医务室

 

N本报记者 张志宏

本报讯 去年以来,全省公安监管部门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开展了看守所管理机制创新工作。推进看守所医疗卫生工作社会化改革,经过1年多的努力,目前,全省有62个看守所设立了地方医院驻所医务室,占看守所总数的87%。

据介绍,省公安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看守所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和推进看守所医疗卫生社会化工作中的责任,将监所医疗社会化改革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为监所医疗社会化改革提供了支持。

省公安厅从2010年开始,将看守所落实“五项”健康检查的医疗设备纳入中央政法转移资金支付装备项目中。2010年,重点解决了全省21个关押量500人以上大型和特大型看守所“B超、胸透、血常规、心电图”等医疗设备的配备。

今年,省公安厅再次将看守所医疗社会化改革列入全省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战役的重点项目,把监所医疗卫生工作纳入省公安厅对设区市公安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确保了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目前,福州、厦门、漳州、南平、龙岩、宁德地方医院驻所医务室设置率达到100%;其他监管场所多数建立了由地方医院派出医生到所协助医务工作或医院医生定期到监管场所巡诊等“所院协作”模式,全部监管场所均与医院协商开辟了医疗“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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