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中国经营报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称住建部)紧急启动了有关公积金修改的专项调研。住建部已开始考虑,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做出更加刚性的规定”,改变目前公积金主要覆盖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公务员的局面。
10月27日,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副部长齐骥前往全国人大接受专题询问时表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将进行修改。随后,住建部启动相关调研。调研结束后,住建部将形成专题报告,就住房公积金的修订问题呈送国务院。
缴存可能“更刚性”
据了解,199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历时多年,“条例”已出现不能适应时代特征、市场环境变化的内容。
就“条例”的修改,住建部已与地方政府、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汇总分析相关意见、情况,会商提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曾表示,如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在非公企业内都无法全面享受到,那么,更谈不上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的拓宽。
“部领导做了这样的表态,即要求相关部门研究、调研,是否能够对城镇各类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做出更刚性的规定,住建部目前也在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一位接近住建部的权威人士表示。随后,住建部一位官员向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
对于何谓“更刚性”的规定,前述住建部官员解释,即通过各种行政、法律的手段,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覆盖面,让更多需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的人群得到住房公积金的覆盖。
据了解,截至今年9月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数是9100余万,其中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积金缴存人数为6100余万。这意味着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主体。
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
记者了解到,目前住房公积金虽然位列“三险一金”,但却并没有“强制缴存”的“待遇”。尽管住建部高级官员已提出“增加住房公积金缴存刚性规定”的思路,但因其涉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等多系统的协调问题,一次性到位将住房公积金上升到和“三险”一样全面强制缴存的程度,拥有一定的难度,分步扩大的可能性较大。但是,在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渠道和用途方面,在调研过程中已取得一定共识。
共识包括,一方面明确提出,地方政府和公积金管理机构不能为公积金合法用途(符合《住房公基金管理条例》)之内的支取行为设置障碍。另一方面,明确各种可以支取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用途,以及对应的判定标准和操作规范。
此外,在未来将进行的“条例”修改中,现在可以基本确定的是,将放开住房公积金在未提取的增值收益部分,用于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短期贷款的规定,并结合试点工作的效果在全国推开,确保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的资金来源。
“至于其他的,外界提到比较多的住房公积金用于非住房消费的问题,恐怕短期之内放开的可能性不大,虽然我们的公积金制度是效仿新加坡建立的,而新加坡的住房公积金已经有相当用途用于非住房消费,但我们现在的基本国情和技术操作手段还有一定的障碍,短期之内这是不可能的。”上述住建部官员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