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针对今年“9·1”特大暴雨洪涝灾害,莆田市制定了城乡住房灾后重建方案,要求11月底前争取集中重建的住房建成一层以上,元旦前集中重建的主体工程基本竣工并完成验收,基本具备入住条件,春节前全部搬入新居。
方案指出,荔城、城厢主城区重建户原则上不允许自建,可通过产权置换安置经济适用房,或保留产权安排到廉租房、自己租赁住房。同时,方案对各部门在灾后住房重建中的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
城镇有房的受灾户不予安排重建
据了解,城乡居民因“9·1”特大暴雨洪涝灾害造成住房倒塌、严重危房和受地质灾害(包括低洼地)威胁的,经认定均可列为重建户,农村五保户原则上安置到乡镇敬老院。在本村(居)另有住房或在城镇已购置住房的,不予安排重建。非城市规划区农村住房灾后重建鼓励集中重建,鼓励、引导农户到城镇自购住房。
根据部署,县级民政部门将负责认定因灾倒房户,审核认定县级住房建设部门组织鉴定的因灾严重危房户。甄别特困户、一般户等重建户家庭经济条件类别,统一管理农村重建户重建档案。重建档案内容应包括:受灾户重建申请、户籍和家庭人口证明、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因灾倒房证明、因灾严重危房鉴定证明、因地灾威胁搬迁证明、计生户和少数民族户证明、无其它住房证明、拆除危旧房退宅还耕承诺书和重建对象审核审批公示情况等。县级民政部门还将为要到城镇购买住房的因灾倒房、严重危房的农村重建对象出具符合重建条件证明,具体程序为本人申请、村委会证明,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出具。
对重建小区的通水通路进行补助
县级住房建设部门负责组织鉴定因灾严重危房户,因灾严重危房户是指住房因灾达到C级以上危房,房屋有一定损坏但修复加固后仍可居住的,不列为住房灾后重建对象。同时,无偿提供形式多样,符合经济、安全、实用、节能、抗震要求的标准房屋设计图,无偿提供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服务,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集中重建工程实行全程跟踪、指导、督促。
此外,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情况,确定采取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能够采取工程治理措施消除隐患的,可不进行搬迁。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把集中重建小区外道路列入农村公路建设计划进行补助,水利部门把小区通水列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补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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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供地行为,凡涉及改变土地用途和提高容积率的应按照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人民政府派出机构,特别是各类开发区,一律不得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本报记者 洪德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