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见习记者 吴智飞 通讯员 林凤忠
本报讯 2008年9月间,仙游县游洋镇游洋村郭某与王某、亚某在其家中共同策划后,来到荔城区新度镇“莆田壶公山森林公园”香山宫后山的禁猎区内偷猎。三人在森林中布设电网狩猎,当月,三人猎获野猪两只、野兔一只。由于三人并未取得合法的捕猎证,今年11月2日,荔城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判郭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没收非法所得8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