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周锡银
本报讯 福州市民小马怎么也没想到,借来的车出了事故后,承保的保险公司竟然会拒赔。昨日福州市民小马致电本报热线968111投诉称,他向朋友借来的车开到长乐时出了车祸,并为此预先垫付了5万多元赔偿金,但当他找到承保方民安保险公司理赔时,却屡屡吃闭门羹。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民安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该负责人表示拒赔是因为小马借车时车主并不知情,按照条款不予赔付。
【市民投诉】要求理赔却频吃闭门羹
小马告诉记者,8月31日晚上,他向朋友小林借了一部车来用,并将车开到了长乐市玉田镇。据小马回忆,事发当晚风雨交加,雨势较大,他开车到交叉路口准备急转弯时,突然道路上窜出一行人,小马避让不及,最终以大约7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撞上路旁的电话亭和电线杆,导致电话亭和电线杆以及旁边的车辆受损。小马为此赔付了近5万元的赔偿金。
随后,小马找到该车的保险方民安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要求理赔,但该保险公司理赔中心负责人却始终不予赔付。“出车祸后,我前后到民安保险公司四五次,但他们仍坚称一分不赔。”小马对记者表示,保险公司告诉他,拒赔的原因是该汽车出车祸时的驾驶人并不是保单中所指定的驾驶员,因此不予赔付。
【保险公司】车主不知情拒绝赔付
究竟小马所说是否属实?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民安保险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参与小马车祸理赔的有关负责人杨先生告诉记者,没有给小马赔付并不是因为小马不是指定驾驶员的缘故,而是因为小马在借车时车主郭先生并不知情。而按照保单合约条款规定,在没有经过车主的同意和允许下,借用车主的汽车使用时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记者了解到,原来小林并不是车主,真正的车主是郭先生。小林告诉记者,他与车主郭先生是亲戚关系。事发前,郭先生将车委托给小林出售,包括外借,并让其全权处理。8月底,小马向小林借车,小林遂将车借给小马使用,三方关系就这样发生了。
“不知情就是不同意。”民安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运营部林经理表示,他们在事发后曾向郭先生取证,郭先生告诉他,小马借车时他并不知情,不知情也就是不同意。因此,按照规定,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律师说法】车主若全权委托则默认同意
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小林和车主郭先生。林先生表示,事发前,郭先生将汽车全权交给他处理,包括借车,因此他借车给小马时,郭先生不可能不同意。而郭先生也表示,汽车确实在事发前就已交由小林处理,不存在不允许或不同意林先生将车借给他人的说法。随后,记者再次采访了民安保险公司福建分公司运营部林经理,林经理表示,取证调查报告已转交法律顾问,小马如有疑义,可向其求证。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了福建世好律师事务所郑少芬律师。郑律师表示,若事发前车主郭先生将车全权交由小林处理,小林可按照与郭先生的约定使用该汽车,如事前有约定可让小林将车外借,则小马向小林借车时,其实就是得到了郭先生的默认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