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李红
本报讯 今年22岁的涵江青年林某是一名装修工,不久前他受雇为一家新开张的面包店张贴墙纸,工作期间,他发现隔壁一家咖啡店的椅子上放着一台黑色的笔记本电脑,顿起偷意,于是趁无人之机溜进店中,拿走电脑,藏匿于位于涵西街道的临时处住,之后因发现主人报警,担心事情败露的他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记者昨日获悉,涵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林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