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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房子撵走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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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1年11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为了房子撵走妹子
有女友后,他觉得妹妹一个“外人”不该住在家里,要求母亲把房子过户给自己
 

N栏目主持 廖庆升

“我真的是太后悔了,不该回到福州买房子的。”11月8日,家住福州仓山区太平巷市场楼上某小区的李女士边流泪边叹息道,因为生病,她现在无法独立出行,必须靠女儿在家照料,但是大儿子以交了女朋友为名,一定要把同住的女儿撵走。

母亲:有了女朋友,儿子要逼走亲妹

李依姆今年71岁,福州人。2002年,李依姆和老伴从工作了30多年的南平回到福州,并买了套房子,“人总是希望落叶归根”。

两年后,李依姆大儿子刘强(化名)离婚了,带着孙子也搬到福州和他们一起住。

李依姆说,这些年刘强几乎没有给过家里生活费,每天都是到点了回家吃饭,然后就不见了人影,孙子的大学学费也要她这个当奶奶的出。

2006年,老伴过世了,这让李依姆备受打击,身体也变得越来越差,“几乎每周都要去医院”。见刘强无心照顾自己,她就让女儿刘应(化名)搬到福州。

原本还算相安无事的家,因为刘应的到来开始变得不那么平静,大儿子总是有意无意地问母亲:“家里怎么来了外人。”“女儿怎么是外人呢?”李依姆很生气,而更让她忧心的是,刘强今年初交了一个女朋友,回家就直接让刘应搬走,“说是女朋友的意思”。

女儿:没想分房产,只想照顾妈妈

“哥哥总以为我住在这里,是为了以后能分这套房,其实我根本不在乎。”刘应对主持人说,自己带着妈妈走遍了福州的医院,都查不出具体的病因,只能每隔一天到楼下的诊所挂吊瓶,“没有我扶,住在5楼,妈妈怎么下去?而且煮饭等各种家务,也要我来做”。

刘应说,妈妈买的这套房,自己也掏了10多万,结果轮到她自己买房子时,只能选择小户型,“不过我没后悔,我经常劝妈妈到我家住,但她担心万一过世,对我家影响不好”。

儿子:我是长子,房子当然要给我

在主持人采访间隙,刘强回家了,他没和母亲、妹妹打招呼就径直回到房间,把门重重关上。“经常都是以这种冷暴力的方式来伤人。”刘应说。

过了约半个小时,刘强又准备出门。主持人向他表达了采访的意愿,他突然暴怒,对着李女士大喊:“准备把事情闹到天上是不是?”李女士和刘应保持沉默。

过了一会,刘强稍微冷静了些,他说,母亲承担他儿子的学费,纯属母亲自愿,“她不给就算了,没有人强迫她付,没钱就不读书了,让孩子找他妈妈去”。至于一直没有支付生活费,刘强解释说:“我每个月只有几百元工资,她们都知道,哪有钱给。”

谈话中,刘强一直强调自己是刘家的长子,现在母亲居住的房子,理所当然应该由他继承,所以现在母亲要么把房子过户给自己,要么立下遗嘱,否则家里不会安宁的。表达完意思,刘强摔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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