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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出台海啸灾害应急预案
预案确定莆田的海啸预警分为四个等级,必要时将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并可紧急征用物资
 

N本报记者 陈盛钟

本报讯 记者昨日了解到,《莆田市海啸灾害应急预案》日前出台,该《预案》明确了部门分工,并建立健全海啸灾害应急响应机制,以有序地开展海啸灾害的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海啸灾害造成的损失。据悉,这是莆田市首次制定的多部门共同应对海啸灾害的应急预案。

《预案》明确,莆田市将成立市海啸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市海洋与渔业局,各县区、各行业、各有关部门也将相应设立海啸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一旦在莆田辖区海域发生地震,并引发海啸灾害时,应急处置工作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部署执行。

今后,莆田的海啸预警级别将分为Ⅰ、Ⅱ、Ⅲ、Ⅳ等四个等级警报,分别对应特别重大海啸灾害、重大海啸灾害、较大海啸灾害和一般海啸灾害。

该《预案》指出,根据海啸发展趋势,市海啸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作出应急部署。必要时,市海啸应急指挥部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海啸状态,动员全市人民投入到防海啸抢险救灾工作中。同时,除防海啸应急单位外,实行停止上班、停市等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海啸急需的物资和装备。

据悉,沿海各级政府要在易受海啸影响的沿海村镇、码头、海水浴场、滨海旅游区及其他沿海人口稠密的重要场所配置以音箱、喇叭等为末端报警装置的报警点,确保海啸警报音响覆盖到各个角落,第一时间让沿海广大人民群众收到海啸警报信息。同时配置移动警报车,扩大海啸警报的受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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