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朱敏敏 涂明
本报讯 近日,福州一男子乘320路公交车,觉得公交广播的广告音量很大,顿时烦躁不安,气得砸了车上的广播喇叭。公交车司机发现后,报了警。
过了几天,该男子觉得奇怪了:福州闽运公交公司没人找他赔偿。更让人奇怪的是,该公司竟称“没发生过此事”。
“是我砸了公交车内喇叭”
“320路公交车的喇叭是我砸的。”近日,福州的邱先生致电本报,称他在10月27日19时30分左右乘320路公交车,上车才几分钟,车内一直播放广告,音量很大,让他烦躁不安。他从车头一直走到车尾,但广告音量仍很大。当车行至白马路华侨中学车站时,邱先生忍不住砸了车上的一个喇叭。
公交司机发现后,立即打电话报警。邱先生当场承认是他干的。
邱先生说,他砸公交喇叭的做法确实不对,愿意赔偿闽运公交公司的损失。但他表示,自己不后悔这么做。“其实,我是希望公交企业能考虑乘客的感受,不要让市民乘公交车就得被迫接受广告噪音。”
今年以来,本报多次接到市民关于公交车“广播噪音”的投诉。一些投诉者表示,福州的公交事业要发展,要提升,公交经营企业就需要尊重乘客,切实考虑到乘客的感受,而非仅考虑广告收入。
闽运公交:“未发生此事”
过了一个多星期,邱先生发现,警察没来找他,320路公交车所在的闽运公交公司也未找他赔偿损失。他感到有些奇怪。
昨日,记者联系闽运公交公司询问此事。该公司客服部工作人员称,经过查询和了解,未发生此事(注:指邱先生砸320路公交车喇叭一事)。近半个月来,该公司没有接到过这类投诉,更没有发生过这类事情。该工作人员说,闽运公交车内没有播放商业广告,该公司对公交车上广播的内容没有硬性的规定,司机可通过外接设备播放自带音乐。另外,因车上安装了GPS,能实现自动报站,所以规定广播的音量不得大于报站的音量。
随后,记者向当地的义洲派出所核实此事。该所警察称,10月27日19时57分,确实接到320路公交车司机报警称,在白马路华侨中学公交车站前,车上喇叭被人砸坏。所里的警察立即出发,赶到现场时320路公交车已离开。
投币一元,能否保障“视听权”?
邱先生说,后来自己细想了一下,明白公交公司为何不找他赔,为何不承认有此事。“如果要我赔偿,就表示承认公交车上的噪音确实让人受不了。”邱先生说,他希望闽运公交公司能正视公交广播噪音的问题并改进,而不是一直回避问题。
对此,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佘雷律师说,目前国内尚无法律法规对公交公司在车厢播放广告行为作出规定,但乘客上车投币或者刷卡后,就与公交公司建立了旅客运输合同。公交公司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保障乘客的相关权利,如果播放的语音广告分贝达到噪音标准,不但构成噪声污染,而且引起乘客的负面情绪,甚至影响乘客的身心健康,乘客有权对公交公司提出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过,由于乘客很难收集到公交广告给自己带来多大的精神损害,举证存在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