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庄振瑜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莆田市机关事务管理处获悉,市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市政府能源节约办公室日前印发了《莆田市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规划提出,通过技术改造、行为约束、强化管理等办法,到“十二五”末期,力争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人均能耗下降15%,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和效能建设评价考核体系,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完不成节能目标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公共机构主要负责人行政问责。
该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莆田市公共机构节能将围绕五个重点领域开展,包括建筑物及用能系统、附属设施、公务用车、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利用、办公耗费。
建筑物及用能系统方面,要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饮用水设备等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推广应用无功补偿、变频调速、高效冷却塔、高效照明产品等节能新技术和设备。
公务用车领域,将稳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探索公务用车保障模式,逐步实现公务用车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加强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管理,严格依法编制审核公车购置更新。拓宽和延伸公务用车管理职能,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实施公务用车油耗定额管理,建立公务用车档案和原始台账,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张榜公示单车能耗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