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林惠静
本报讯 今年9月20日,本报曾曝光过涵江区查处一户人家开着豪车吃低保的事。无独有偶,日前,城厢区常太镇常太村3名村干部也栽在了“低保金”上,他们因贪污“低保金”被法院判处缓刑。
为了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国家斥巨资打造了农村低保体系,对于农村贫困人口来说,这无疑是一个梦寐以求的福音。但政府的这一关怀被城厢区常太镇常太村的个别村干部动起了“歪主意”。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的公诉书称,许某、方某、陈某三人在担任城厢区常太镇常太村两委委员期间,结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虚造低保户,共套取“低保金”人民币43560元,并将其中的16900元予以私分。
最后,法院认定许某等三人构成贪污罪,分别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方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陈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身为村官,不思为村民谋福利,却想着低保金是村干部的额外“工作补助”,许某等三人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了代价。
相关办案人员表示,边领工资边吃低保的村干部,主要是因为他们“近水楼台”。低保金的申报和发放,有着相当严格的流程,但各地还是经常出现低保金被截留、贪污的现象,一定是制度设计上出了漏洞。必须强调的是,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手段,加大对低保户低保金的监督责任人和发放执行人的责任追究,让国家的低保政策真正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