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7版:福建综合/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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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工商叫停商家“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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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1月1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卖首饰另收加工费
平潭工商叫停商家“潜规则”

 

N本报记者 卢锃 通讯员 林彧 巫逸晨

本报讯 近日,平潭一市民在海坛步行街的一家首饰店购买了一个戒指,付款后一看收据,发现商家多收了100元加工费,与商家理论,被告知这是金银首饰业的“潜规则”。该市民随后向工商部门投诉。

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情况,近日,平潭县工商局潭城工商所向辖区28家金银首饰加工零售经营者下发《行政指导建议书》,要求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交易结算时向消费者收取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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