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栏目主持 吕蕴岚 陈燕燕
离婚分房产,能否动用公积金?
谢先生:我和妻子协议离婚,原本共有的房子归我,但对妻子做出经济补偿。我工作多年,有七万余元住房公积金,现在我和前妻已办好过户手续,将两人共有的房产过户到我个人名下,这种情况算不算购房行为,能否支取公积金?
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谢先生离婚时收回前妻拥有的产权并作出补偿,属房子产权份额变动,不属于购房行为。根据公积金管理办法,有以下情形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谢先生不符合条件,不能提取公积金。
小区停电,电话也罢工吗?
陈先生:我住在福州仓山区三叉街东升小区东藤苑,近年来,小区常停电,只要一停电,家里的固定电话也跟着罢工。为此,常错过一些重要来电,大伙都觉得挺困扰。
福州电信工作人员:该小区固定电话用的是IAD线路,采用市电供电,因此,停电时通话会受影响,该小区又没有备用电池,才会造成IP电话无法正常使用。这种困境短期内较难解决,居民接到停电通知后,可及时拨打10000,申请启动停电转移功能,将固定电话的来电转移到手机或其他电话上。
□锄报台
N本报记者
读者吴先生反映:11月10日B15版《200亿元凭证式国债明起发行》,国债是当天(10日)就发行了,不是明天(11日)发行。
感谢吴先生纠错。
读者张先生反映:11月12日A20版《周杰伦玩“感叹号”》一文配图说明写着“周杰伦新传辑叫《惊叹号》”,这里“新传辑”有误,应该是“新专辑”。
感谢张先生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