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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我国全面推行“心死亡遗体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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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我国全面推行“心死亡遗体器官捐献”

 

本报讯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17日在江苏无锡表示,经过中国移植学界较长期的酝酿与讨论,已经启动由卫生部委托中国红十字会负责主持的我国人体器官捐献和获取试点工作,目前共完成133例、捐献343个大器官。“从2012年1月开始,将在全国全面推行心死亡遗体器官捐献(简称DCD),两年内没有实行DCD的医院,将吊销器官移植资质。”黄洁夫说。据悉,我国每年约有100万终末期肾病患者,约30万终末期肝病患者,每年急需移植挽救生命的患者众多。

按世界上公认的伦理学原则,国家在器官捐献模式的开发选择上存在一个先后顺序,即脑死亡捐献、心死亡捐献、亲属活体捐献、非亲属活体捐献。“但我国普通民众将脑死亡、安乐死、植物人等概念混淆在一起,再加上现阶段医患关系紧张,在我国广泛推广脑死亡的死亡标准时机还不成熟,因此DCD是我国现阶段解决器官来源的科学决策,要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DCD标准。”黄洁夫说。    (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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