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阙文龙 实习生 苏蔚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建设部门近日通报了城区内河截污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投入施工力量的4家单位,要求这些施工单位在11月19日前按施工进度要求进场施工人员和设备,否则将由市建委暂停该施工单位在福州市参加财政投资项目的招投标资格。
被通报的施工单位情况
施工单位 所施工河道
福建省第二建设集团公司 晋安河、旧树兜河
福建省恒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琼东河
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凤坂河、洋洽河-横江渡、化工河
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 桂后溪、洋下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