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李大泽 通讯员 水部综
本报讯 “明明不是我当班,衣服被偷了,却要我赔偿”,昨日,福州五一路某商场营业员小林找到水部派出所,请民警主持公道。
据了解,今年9月中旬,小林到这家商场应聘营业员。做了一个月,小林觉得不合适,提出辞职。昨日,负责人批了辞职报告,却要求小林赔偿一件丢了的衣服。小林说,10月初,店里丢了一批衣服,价值3400元,但当天不是她值班,负责人却非要把这记在她名下。无奈之下,小林只得向警方求助。目前,警方已协调小林向劳动部门提出仲裁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