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卢锃 通讯员 周娇娇
本报讯 11月16日凌晨5时,平潭苏澳镇派出所民警接到警报,苏澳镇看澳村有人纵火,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时,纵火者高某已将一间房屋里的可燃物点燃,并持镀锌管堵在家门口。民警找到高某家人,对其进行规劝,分散其注意力,再组织警力从侧门进入,将高某制服,控制高某后,协助其家人将火熄灭。
经现场勘查,民警在高某家一个茶盒里发现摇头丸以及少量白色粉末,还有三个自制的吸毒工具——冰壶。民警对当事人高某进行尿检,结果呈阳性。审问后,高某承认曾在家中吸食毒品,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纵火。目前,高某因吸食毒品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