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杨阳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福州多个航空票务代理点了解到,厦门航空公司将从12月1日起调整国内航空票价适用条件,旅客退票和变更行程需支付的费用将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新的适用条件根据旅客办理退票、变更时间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在航班起飞前办理退票,根据不同折扣的机票分别收取全票价5%、10%、15%的退票费,而同样一张机票如果选择在航班起飞后办理退票,收费标准就变为全票价的10%、20%、25%。变更机票的费用也根据折扣不同划分了三个标准,但同样起飞前办理会比起飞后办理节省不少费用。而按照原来的规定,旅客无论在航班起飞前还是起飞后退票,都要支付票面价格的20%。
例如,某旅客购买一张经济舱的7折机票,该航班的经济舱全票价为1000元,旅客实际支付了700元。若旅客确定无法乘坐该航班,在航班起飞前进行退票,他需要支付的费用为全票价(1000元)10%的退票费,即100元;若在航班起飞后,才办理退票,应支付的费用就增加为全票价的20%,即200元。在起飞前办理比起飞后才办理节省了100元的费用。
厦航方面提醒,旅客可巧妙利用新规则,“早计划,多省钱”,提早计划旅程,在确认所定航班无法成行时尽早办理退票、变更手续,既可以节约“银子”,又可以做点“善事”,把空出的座位让给其他有出行需要的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