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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学生年补助提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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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1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出台新举措扶持原中央苏区县和财政特困老区县基础教育发展,中央苏区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每名学生年补助提至200元

 

N本报记者 薛辉

本报讯近日省政府下发《有关加快原中央苏区县和财政特困老区县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确,凡原中央苏区县城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每名学生年补助提至200元,同时多形式组织实施好寄宿生“营养餐”工程,把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补充纳入“资助计划”,以及将教师住房保障纳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

赴中央苏区县支教年补助1.5万元

我省是全国著名的革命老区,共有老区县(市、区)67个,其中原中央苏区县22个,老区乡镇、村遍布全省。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支持和促进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我省决定出台措施,从今年起,加快对22个原中央苏区县和周宁、政和、寿宁、柘荣、松溪、顺昌、屏南、延平、古田、霞浦10个财政特别困难老区县基础教育发展的政策扶持。

学前教育方面,我省将落实“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逐步形成公办民办并举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到2015年,学前教育三年入园率达93%左右,达到或接近全省平均水平。

开展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对新设立的巡回支教点一次性补助1.5万元,对巡回支教志愿者赴原中央苏区县每人每年补助1.5万元,赴财政特别困难老区县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

农村寄宿制学校予以一次性补助

在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方面,到2015年,我省实现留守儿童等有寄宿需求的学生“一人一张床”住宿,基本消除农村寄宿制学校校外租房现象。按初中每校5万元、小学每校3万元的标准,对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配套设备(含宿舍、食堂、浴室、厕所、安防及活动场所等)予以一次性补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营养改善工作,鼓励各地提高补助标准,多形式组织实施好寄宿生“营养餐”工程。大力推进学生周末班车,妥善解决寄宿制学校学生周末安全乘车问题。

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我省将帮助更新完善县域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计算机配备,满足信息技术开课和应用需求。各地要安排专项资金完善农村中小学校信息技术装备,建成校园计算机网络,实现宽带接入。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将“经济困难县新补充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资助计划”实施项目县(市、区)扩大到所有原中央苏区县和财政特别困难老区县,并将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补充纳入“资助计划”,推动老区县按省定编制标准及时补充教师,探索培养一批多学科、一专多能的小学教师。省财政对农村教师培训给予补助,并在省级骨干教师培训计划给予倾斜。将教师住房保障纳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努力改善教师的住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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