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8版:国内新闻
3上一版  下一版4
 
“捐款不够,班主任就得走人”
警车牌号“四胞胎”
“首付?对面买两个包包而已”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1年1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捐款不够,班主任就得走人”
网曝山东一所学校强制学生“爱心捐款”;校方称有人蓄意诋毁
 

N齐鲁晚报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一名女生日前在使用洗衣机时手部不幸被绞伤。此后,不少自称该校学生的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学校为此要求每位学生都要捐款,并定出了各班捐款任务,完不成任务就开除班主任。但前日该校副院长坚称,捐款都是自愿的,所谓强捐是有人蓄意诋毁。

学生:为班主任交钱

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学生吴洪(化名)反映,该校一名女生18日在使用洗衣机时被绞伤手,已经住院手术,学校因此发动大家捐款。“为了同学,我们也想捐款,可是不想被强迫捐款。”小吴反映,“班里老师开班会说,每个班、每个学生都要捐,每个班说是要捐款2000元。我们都觉得难以接受,毕竟我们都交了很多学费,家里都不宽裕,应该由学校尽力救助学生才是。”

该校多名学生称,学校执意让学生捐款,每名学生至少捐20元,完不成任务就开除班主任。学生吴洪介绍,他们班截至25日中午才交了300多元,系主任威胁学生说:“你们班的钱再交不齐,下星期一你们班主任就得走人。”25日下午,班里每个同学无奈又继续交钱,得奖学金的同学交得更多。吴洪告诉记者,“我们班主任很好,我们不想让他为难。”

回应:捐款是自愿的

对此,该校业务副院长刘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坚称,绝无学生所反映的事情,学生受伤后一直是学校在救助,所谓的捐款都是自愿的,“我觉得可能是有人蓄意诋毁我们学校名声”。

不过,许多自称该校学生的网友在微博爆料,力证学校确实存在强硬派捐的事情,而且“不是第一次”。“那名女生受伤并不算重,每个班都要求捐2000元以上,只有极少数班级没凑够这个数,总数肯定在二三十万元。这样强硬摊派数十万元的捐款,学校里也根本花不到学生身上。”

济南荣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荣凯表示,强迫捐款于法无据,将学生捐款与班主任去留联系起来的做法更不合法。“捐款就应当是自愿的,不能强制,因为捐款数额不够而开除某个人是违法之举,是极端错误的。”

Q言Q语

如此逼捐,校方恐有借题发挥、伺机敛财之嫌。             ——楚歌

用爱心绑架广大同学,学校这是陷受伤女生于不义。       ——属鸽子的鹰

 
下一篇4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