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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1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解答“强吻”疑团
陈嘉桓:我有想过打他们

吃饭前﹃客气﹄场面首次曝光
陈嘉桓人气大涨
 

N南方都市报 综合

本报讯 陈嘉桓在横店消夜时遭陈浩民、马德钟非礼,有人对陈嘉桓提出质疑:为何不带助手晚间连玩三场?受辱后为何不立即逃离现场?身为咏春高手为何不反抗?……昨天香港《明报周刊》刊登专访,陈嘉桓亲解疑团,哭诉:“知人知面不知心!”

陈嘉桓解释,事发当晚,她先与众人吃火锅,之后去唱K,凌晨到案发现场消夜,再遇上马德钟与陈浩民。为何不找助手陪同?她说:“因为跟他们吃饭已数次,我承认自己的戒心及警觉性低了。另外那时很晚了,不想助手挨到那么晚,况且我认为有可靠的朋友同行,以为他们会以哥哥的身份照顾我。”

受辱后,懂功夫的她为何不反抗?为何不逃离现场?陈嘉桓呜咽回答,“就算我是学过功夫,但那一刻真的是吓到完全不懂反应。至于为何不逃走?是因为(洪)天明也醉了,我跟他是同一个剧组,只有他的车,一定要等他醒了才能走。加上在凌晨,我也不知怎样找到车自己走。我有想过打他们自卫,但我又害怕,因为他们两个都是男性,身形都那么高大,要是我不够力,怎么办呢!”

陈嘉桓强调当晚只饮可乐没喝酒,回到酒店犹有余悸整夜失眠,要不是照片曝光,她也没信心站出来报案,“我是很蠢,信错人!现在才知道‘带眼识人’是何解,戒心是不够。”

谈及事件最初被揭,陈浩民在微博曾说“好客累事,会谨言慎行,带眼识人”,讽刺她在博宣传,陈嘉桓说:“看了他这样写,我很难受,因为我才是受害者。”陈嘉桓指陈、马二人都没跟她联络,其实对方做什么也没法弥补她的创伤,“我觉得这是人生最大的羞辱,我真的没有试过这么不开心。”

欲诉诸内地法律律师:应给治安处罚

香港男星陈浩民、马德钟“强吻”女星陈嘉桓,致使陈嘉桓已向香港警方报案,目前还准备再诉诸内地法律。如果事件按内地相应法律来处理,那陈浩民、马德钟要接受什么样的处罚?对此,记者电话采访了著名律师裴爱英,电话中裴律师表示该案件称不上是刑事犯罪,“最多给予当事人治安处罚”。

裴爱英认为,事件发生在内地,“咱们内地是有管辖权的,所以应该还是会按内地相应法律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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