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连凌 李伯清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获悉,该局民警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爆炸物品等“四黑四害”违法犯罪活动中,于11月18日上午,在埭头镇田边村盘查一部黑色轿车时,发现其后排座位和后备厢内堆满了纸箱,打开发现竟是爆破力极强的2号岩石乳化炸药,经清点共达14箱336公斤,车主被民警当场控制。
经查,车主曾某是民爆器材公司的技术人员,在华亭镇一采石场负责爆破指挥工作,主要职责是领取、使用和清退炸药。据曾某交代,11月7日和16日两天,在采石场爆破后,他未按要求当班清退炸药,将剩余的两批炸药共14箱暂存在工地宿舍,而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觉得下次爆破已经接近年关了,炸药的审批较严。因担心被人发现,曾某打算趁下雨天转运到家中存放,不想行驶到田边村附近时,被正在设卡的田边边防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目前,曾某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