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邱也栩
本报讯 10月13日,国家电网公司正式公布新修订的“三个十条”(供电服务“十项承诺”、员工服务行为“十不准”、强化调度交易服务“十项措施”),对原规定80%的条款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针对“新十条”,福建省电力公司近日也制定了一系列新措施,提升服务质量。其中,首次提出了四项服务时限承诺,例如市民遇到用电问题,投诉到电力公司,7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答复。
首次提出四项服务时限承诺
据了解,国家电网本次修订完善的“十项承诺”,借鉴了国内外公共服务行业推行服务承诺的先进经验,重点面向居民关注、反映的热点问题,原有条款60%的内容经过修订完善,其中新增2条,修订完善4条。
修订完善后,首次提出了四项服务时限承诺,即受理客户计费电能表校验申请,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结果;客户提出抄表数据异常后,7个工作日内核实并答复;受理客户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联系客户,7个工作日内答复处理意见;对因拖欠电费停电的客户,缴清欠费后24小时内恢复供电。
用电量波动超过30%将进行电费审核
在提升居民生活用电计费、收费准确率方面,福建省电力公司表示,将规范计费电能表安装,加强到期、超期电能表的轮换管理,加快对存在安全、窃电隐患的居民生活用电计量装置的更新改造,加大对智能电能表运行质量的跟踪、监管力度。
此外还将加强电费审核,对居民用电量波动超过30%的客户,作为重点审核对象。此外,省电力公司还将在现有缴费方式的基础上,开通第三方支付平台,增加网上缴费渠道。
供电不足时,保障性安居住房优先用电
在提升保障性安居住房的用电报装服务水平方面,福建省电力公司将为保障性安居住房的用电报装提供“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限。
此外,在供电能力不足时,优先保证保障性安居住房及居民用户的用电接入。为保障性安居住房用电报装提供及时、便捷的报装服务,不出现因供电服务原因拖延保障性安居住房项目送电的现象。
农村居民年均停电时间减少17.5小时
在提升居民生活用电供电能力方面,2012年我省力争投入110亿元用于城市电网建设与改造,提高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力争投入31亿元用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有效解决县域电网薄弱以及农村供电设施过负荷、供电线路“卡脖子”、“低电压”等突出问题。福建省电力公司营销部主任刘升表示,“今后,我省农村地区供电可靠率将达99.5%,换算后每个农村居民年平均停电时间将减少17.5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