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遴选老中医继承人昨日,省卫生厅、公务员局、教育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福建省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遴选确定35名同志为第三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后,即日起遴选继承人。据了解,申请人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填报《申报表》,经指导老师同意后,由继承人所在单位在12月20日前推荐申报。 (章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