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江方方 通讯员 林九珍 雷金国
本报讯 邵武一八旬老人因一时贪色,被“警察”逮个正着,碍于面子交了2万元罚金与“警察”私了。昨天下午,杜某细想后觉得可疑,才来到邵武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
几天前的上午10点,杜某在回家的路上,碰见一三十来岁的女子,女子殷勤抛媚,问杜某要不要做生意。杜某心知肚明,便问女子去哪里,随后就跟着女子来到李纲路邮局某宿舍。进屋后,女子先将上衣脱掉,然后叫杜某脱衣。正当杜某脱去衣服时,两名男子突然破门而入。
杜某吓得够呛,一男子自称是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刘启才”,一听是警察,杜某更是浑身哆嗦。“刘大队长”声色俱厉地让杜某把衣服穿起,当场审问起杜某来。“刘大队长”将杜某的基本信息一一记下后,让杜某盖上手印,说要处罚、拘留杜某。
杜某很害怕,“刘大队长”见状,立刻表示,不去公安局也行,但得要5万块钱才能私了!杜某老老实实地说:“我没有那么多钱,只有2万元。”“刘大队长”略一思索,答应杜某,这次破例,只收两万块,但要陪着杜某一起去取钱。
杜某带着两名“警察”,先回自家拿了存折,随后到附近银行柜台取出了2万元,交给“刘大队长”。两名“警察”见钱已到手,匆忙离开。杜某随后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到邵武公安局报案,一问才知道,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刘大队长”。
民警介绍,警察办案一定会出示警察证等相关证件,不可能带有摁手印的印泥在身上,也不可能拿钱私了。像杜某遇到的骗局,多以老年男性为目标,就是利用了老年人由于害怕紧张又碍于脸面的特点,比较容易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