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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偷了我的“家电换新”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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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1年12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谁偷了我的“家电换新”名额?
福州一市民到商场办理“家电以旧换新”,惊讶得知,有人用他的身份证“换”过3次家电,他已无法享受补贴了
 

N本报记者 赵杨

本报讯 福州市民张先生,近日到商场参加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却被告知,他的身份证已办理过多次“以旧换新”业务,5次“以旧换新”的额度已用完,按规定无法再享受补贴了。

是谁偷走了我的“以旧换新”额度?张先生说,自己之前只办理过两次“以旧换新”,另三次是别人盗用他的身份证办理的。通过商场系统,张先生查到,11月4日,有人连续三次在商场用张先生的身份证号“以旧换新”,购买了电冰箱、电视机、空调。

消费者遭遇行业潜规则?

据了解,参加“以旧换新”活动,市民可享受商品售价10%补贴。商场的销售记录显示,11月4日,有人盗用张先生的身份证号,先后以三台旧电视换购了电冰箱、电视机、空调。

对于张先生的遭遇,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市场规划建设处副处长陈世忠表示,他们之前曾接到多起类似投诉。一般是存在几类情况,一类是消费者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别人用,时间一长自己忘记了;一类是消费者没有旧电器,然后与销售人员“达成一致”,将身份证交由销售人员办理“以旧换新”,出现失误;还有一类情况是身份证被商家盗用了。

“个别不良商家会拿出已在他们商场办过‘以旧换新’业务的消费者身份证复印件,去为其他消费者代办。”陈世忠表示,张先生遇到的是哪一类情形,还要具体研判。消费者可持身份证到当地的商贸部门查询,他们将调查商家。

“这几乎已经成了一个行业内部的潜规则。”经营家电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商场销售人员冒用身份证虽然不能直接获得好处,但可以增加销售业绩,多赚提成、奖金。

商贸服务业局建议报警

“身份证是重要的个人信息,也不知道会不会用于其他地方,这涉及个人信息安全,建议这位消费者报警”,陈世忠告诉记者。

福州开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大成也表示,盗用他人身份证冒领“以旧换新”的行为,触及了法律,骗补者应负民事责任,“每人只有五次额度,这个额度是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自己的额度被冒用,消费者可以据此起诉冒用方进行索赔”。此外,假如冒用是普遍、大批量的行为,商务部门也要对有关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福州市商贸服务业局提醒市民,身份证不要随便借给他人,在使用身份证办理“以旧换新”业务时,复印证件最好本人在场,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中间写下“此件仅用于以旧换新壹次”及落款时间等,最大限度减少身份证被冒用的可能。

□链接

查查你的身份证被冒用没?

记者了解,在商务部家电以旧换新的官方网站(http://jdyjhx.mofcom.gov.cn/)上,市民可以查询自己的身份证是否被盗用参加家电以旧换新。登录后点击页面上“交旧购新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就可以知道自己已参加“以旧换新”的次数。若发现次数与实际不符,可以到市、区商务部门查询具体的购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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