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本报讯 今后,莆田市内旧区改建、新区开发都必须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城市规划区内将逐步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同时鼓励垃圾干湿分离。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近日出台生活垃圾长效管理机制工作意见。
每座垃圾焚烧炉一次性补贴10万元
今后,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建设等,必须按照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特别是配套建设的公厕、垃圾转运站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尽可能附设环卫道班房、环卫公寓,用于存放环卫工具,供环卫工人作息。
当前,重点是推动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为此,规划、城市管理执法、建设主管部门在小区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将把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作为项目审查内容严格把关,小区环卫设施项目竣工验收要有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参加。同时,鼓励干湿分离,并提倡以金属、塑料、玻璃和纸类为主的废旧物质直接回收,鼓励小区配备微生物有机垃圾处理装置处理餐厨垃圾。
今后将在建立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三级资金保障机制基础上,通过采取企业赞助、社会捐助、村民自助和推行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收费等筹资办法,积极筹措环境卫生保洁资金。经批准建设的垃圾焚烧、填埋处理和中转设施,经有关职能部门组织验收,达到垃圾处理要求的,由市财政给予每座垃圾焚烧炉一次性补贴10万元(日处理1吨的炉体补助1.5万元),每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补贴40万元,每座地理式垃圾转运站一次性补贴20万元。
每村(居)一座小型垃圾转运站
意见提出,各村(居)要建设足够的垃圾收集池,一般每千人不少于一池,每户备有垃圾收集容器,每村(居)要计划安排建设一座地理式带站房小型垃圾转运站,逐步替代原始的露天式垃圾收集、转运池。在离公路主干道、河道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一定间距的合适点建设好垃圾收集点。
镇区(居)要按照“百户一池、七十米一箱”的标准,在广场、车站、市场、主干道沿线等公共活动地区和住宅区配备建设垃圾池(垃圾屋、垃圾桶)、果皮箱等设施。各村(居)及保洁公司要配齐必要的垃圾清扫工具,每两位清扫保洁员至少配备一辆垃圾运输工具,及时收集和清运各住户门前垃圾桶、公共地段垃圾箱、垃圾池内垃圾,将收集的垃圾集中清运到村(居)垃圾中转站(池)。
各乡镇(街道)至少要建设压缩式垃圾转运站一座,日压缩转运垃圾60吨以上,按照各乡镇(街道)生活垃圾生产量及运输距离相应配套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滴漏功能的封闭式垃圾运输车。
另讯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近日出台意见,提出垃圾焚烧炉应在离水源地800米以上的合适地点进行建设,在条件许可时应统一收集运往莆田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仙游县寨岭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