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郑云林
本报讯 浙江商人蒋某在仙游榜头镇榜头街某木业公司,以每吨12万元的价格买了240.8公斤红酸枝,价值2.88万元。木头运回浙江进行加工时,工人们发现所谓的红酸枝竟然是草枝木,蒋先生随即要求榜头街该木业公司赔偿损失,木业公司同意了蒋先生的要求,条件竟是要其购买更多的红木。无奈之下,蒋先生向当地工商部门投诉。
蒋先生告诉记者,他在浙江省东阳市画水镇开了家家具厂,最近有客户要订红酸枝的家具,他立即想到了有“木业之都”美称的仙游县榜头镇。11月25日,他来到榜头镇榜头街,在一家木业公司选中一批红木,最后以每吨12万元的成交价,购买了240.8公斤的红酸枝木,并交付了2.88万元货款。
蒋先生说,随后他将这批红酸枝运回了家具厂,请工人进行加工,工人们在制作家具时,却发现这批所谓的红酸枝竟然是价格便宜得多的草枝木。他得知情况后,立即与榜头的那家木业公司联系,要求给个说法并进行相应赔偿。
该木业公司的负责人李某表示,可以帮蒋先生办理退货,但前提是要他购买更多的红酸枝木,蒋先生觉得这是无理要求,自己无法接受,于是拨打了当地的工商部门电话,进行投诉。
接诉后,仙游县工商局12315投诉台和榜头工商所工作人员联合前往现场了解情况。经比对,蒋先生购的红酸枝是草枝木冒充的,两级工商维权人员遂批评商家不诚实的经营行为,商家意识到是自己错了,同意退款。经工商调解,双方终达成协议:李某一次性退还蒋某木材款差价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