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许爱琼 陈盛钟
本报讯 近日,仙游县出台各类保障性住房准入标准,新标准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对象、购买以及租赁标准作出具体规定。其中,申请廉租房家庭人均月收入须低于960元,申请经适房上一年度家庭年总收入须低于5万元,大中专、职校毕业生及外来工被纳入公租房供应范围。
毕业生月薪低于2500元可申请公租房
据了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即城市低保收入标准4倍以内),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低收入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上一年度家庭年总收入低于5万元,且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申请人在仙游县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支付租金能力,在本县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职校(含技校)毕业后就业,进城务工(外地来到县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其中单身人士(应年满18周岁)月收入低于2500元,家庭上一年度总收入低于5万元,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县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仙游县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并优先轮候配租。另外,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未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以及符合廉租住房条件未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也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房公租房租金2年公布一次
根据要求,公共租赁住房应一次装修,承租者不得擅自改变原有使用功能和内部结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将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时,2人以下(含2人)将选择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下住房,3人以下(含3人)将选择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住房,4人以上(含4人)可选择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内的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为格式合同,每次合同期限最长为5年。承租人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地区获得其他住房的,或在租赁期内超过政府规定的收入标准的,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对承租人拖欠租金和其他费用的,出租人可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给出租人。
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贷款利息、维护费,并根据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由物价部门会同财政、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研究确定。原则上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同类型普通商品房市场租金。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向社会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