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教育部提出,对在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将予以严肃处理。责任属试点高校的,将暂停或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者的责任。
违规责任属推荐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份的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高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新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