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51版: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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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车主 王先生喊你还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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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1年12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陈车主 王先生喊你还发票

 

N本报记者 王钊 周锡银

本报讯 “我的原因造成车祸致使他人车子损坏,全额支付了修车费后,发票却被他人拿走。”昨日,福州的王先生拨打968111说,“没有修车的发票,自己无法找保险公司理赔,全部修车费用都将由个人承担。”

王先生称,10月24日,自己开车在橘园洲大桥不小心撞到前面的车子,造成汽车追尾。事后王先生被认定为事故全责,被追尾的车主姓陈,王先生被判赔偿陈车主全部修车费用。

11月13日,王先生接到陈车主的电话,告之被追尾的车子已经修好,需要王先生支付全部的修车费用43000元。因为工作关系,王先生不能及时赶到修车店,只好通过银行把钱转给陈车主,同时要求陈车主抽空把发票给他。

此后几天,王先生几次致电陈车主,但是都无人接听,随后陈车主留下的电话更是直接停止使用。王先生说:“当时只留下了陈车主的电话,其他信息都没有留下。找不到人我也拿不到发票,43000元就将全部由个人承担了。希望陈车主能够主动联系我,及时归还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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