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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招生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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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1年12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教育考试院日前通知:明年高考报名
定向招生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N本报记者 陈挺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招生考试委员会了解到,2012年高考网上报名前日截止,5日到9日为现场确认报名。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报名补充通知,提出要享受定向招生照顾的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

据了解,定向招生指的是高校专门面向某市招生的计划,只招收该市户籍且在该市报考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考生如要享受此类定向招生照顾,必须回本人户籍地报考,在异地报考的不享受此类定向招生照顾。

记者了解到,这一通知对厦门不少考生影响很大,比如,厦门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均有“面向厦门”的招生计划,厦门户籍的考生,若要报考这些大学“面向厦门”的招生计划,就必须在厦门报考,不能在异地报名。此外,非厦门户籍的毕业生,即使申请在厦门报考,也不能享受招生照顾。

通知还指出,各地定专人负责本考区应届毕业生的学籍审查,防止非毕业年级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高校在校生以社会考生身份报考。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高考的,要停考一年。

按照规定,凡2011年已被高校录取而未报到或报到后退学的考生,报名确认时必须上交有关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提供退学证明。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考生户籍的审查工作,非我省户籍的考生(除新疆班、西藏班考生,外国侨民等),一律不得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对持有外省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要重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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